1.部门内部管理制度。包括经费使用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津贴、劳务费发放管理等制度;
2.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;
3.部门重要会议记录。如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等;
4. 有关经济活动的合同、协议;
5.审计截止日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明细清单或盘点记录;
6.涉及社会收费的项目清单、标准及物价局批文、办学许可等文件。
7.部门或被审计对象个人所获荣誉证书、奖状等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8.本次审计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。
9.其他资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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